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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乡介绍
洛克乡
洛克乡位于叶城县东南方,距县城12公里,东与和田地区皮山县交界,西与我县伯西热克乡为邻,南于宗朗乡相接,北部与阿克塔什农场接壤,分洛克、卡尔巴什曼、博尔三大片区。整个地势南高北低,东、南、北三面靠近戈壁滩,光热资源十分丰富,形成昼夜温差大,无霜期短的恶劣气候。十分适合石榴、核桃等特色林果业和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生长。 全乡辖13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共3131户14870人,其中维吾尔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以上。 经济状况 洛克乡地处平原,主要以农业为主,全乡土地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万亩,人均耕地2.5亩,属农业乡,种植业以小麦、棉花为主,粮食总产量15088吨,人均占有粮1010公斤。土地沙碱性大,十分适合棉花的种植,是我县的产棉大乡之一,2005年全乡棉花总产达到了2.7万担。大棚226座,拱棚100亩,已形成了6村4组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林果业面积2万余亩,其中杏11400亩,石榴6306亩,核桃4923亩,逐步形成了5村4组石榴丰产园区、9村2组和13村杏树丰产园区,2006年春,全乡定植核桃8000亩,使核桃面积扩大到1.3万亩。上年末牲畜存栏52300头(只),其中大畜7428头,小畜38382只。2005年全乡总收入5211.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836.9万元,占总收入的54.44%,林果业收入482.3万元,占总收入的9.2%,畜牧业收入1609.7万元,占总收入的30.89%,二三产业收入282.2万元,占总收入的5.47%,全乡人均纯收入1756元。“十一五”期间,我乡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和发展有优势和主动权的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力争在经济增长方式、干部队伍作风、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力争在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乡容村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上实现“五个突破”,着力构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十分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推进人均1亩千元田、人均1亩精品园、户均100只家禽、户均有1人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全乡年均出栏10万头(只)牲畜“五个一”工程。. 以下地名与洛克乡面积相当: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塔塔尔乡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卧牛河镇西藏那曲比如县白嘎乡西藏日喀则市康马县涅如堆乡内蒙古呼伦贝尔莫力达瓦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新疆巴音郭楞州轮台县阳霞镇山东菏泽鄄城县四川乐山沐川县吉林延边州敦化市大石头镇重庆黔江区安徽池州市石台县浙江省绍兴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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